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和《河南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研究,报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决定召开河南科技学院第十九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6月5日-6日
地点:河南科技学院行政楼308报告厅、206报告厅。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审议第十八届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第十九届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选举产生第十届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
三、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大会规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第十二条“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的规定,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284人。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第十条“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的规定,本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非校、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178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62.67%。
(二)资格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二级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四)代表选举结果报送
请各学院将代表选举结果于6月2日12:00前报送至邮箱histxtwzxb#163.com(发送时将“#”替换为“@”),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学院”。报送后请尽快通知学生代表进入QQ群:1094189677。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3040726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学生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对于推动我校团学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认真组织。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要组织动员所属学生组织认真落实通知精神,按要求落实相关程序,选举好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向全体师生展示一年来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成绩。
3.营造氛围。各学院要以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召开为契机,推动学生会组织的发展与进步,广泛开展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的组织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1.河南科技学院第十九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河南科技学院XX学院第十九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初审/苏梦瑶 复审/马婧丽 终审/张永波)